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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名來台惡性租屋的港女,終於二度落網,台北地檢署今天凌晨作出強制處分,責付移民署收容在宜蘭,至少待60天,移送途中,兩人依然沒有表達任何悔意,由於之前曾在下褟旅社和出租套房大肆破壞,專勤隊特別告誡她們,進收容所不能再亂搞,否則罪加一等。
居留室關了一夜,兩名港女移送時,特別用衣物包住滿頭鮮豔髮色,前面是20歲染橘髮的曾麗雲,後面是19歲染髮紫色的邱曉彤。
記者vs.港女:「很多人覺得,你們把香港觀光客的臉都丟光了,一句道歉都說不出來嗎?,講道歉有那麼困難嗎?」
之前塗鴉髒話氣焰囂張,面對媒體卻一句話都說不出來,也不對受害房東道歉,北檢16號深夜複訊,她們至少觸犯毀損、偽造文書、侵占等多項罪嫌。
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:「被告二人經許可入境後,在我國已經逾期停留,而且有事實足認有犯罪嫌疑。」
檢方凌晨責付,兩名港女抵達移民署已相當疲倦,一覺到天明,沒再嚷著要抽菸或吃炸雞,暫時變乖,甚至被告誡,進了收容所禁止再搞破壞。
台北市專勤隊副隊長邱耀雍:「已經有跟她們特別告知,不能毀壞我們收容區,裡面的相關收容設施,否則我們會依照妨害公務的部分,對她提告。」
這一去,至少得關兩個月,等候檢警傳喚結案,針對外界質疑3月11號首度到案卻函送,有縱放之嫌,北檢解釋,兩名港女並非現行犯,新店分局受理房東報案時,也沒有意識到可能逃亡出境,因此沒有提前報請檢方指揮,當時就移送反而違法,將兩人再犯亂搞的責任歸咎警方。(民視新聞 劉松霖、孫培峻、黃富溢、SNG 台北、宜蘭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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